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浦东新区联动办公室根据应急管理部和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总队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要求,于5月27日组织应急、消防检查人员和专家对开发区4家危化品仓储企业开展交叉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沈新龙、杭州湾公司副总经理陆纪红及相关人员参加督导检查。
检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状况
本次检查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年行动整治任务进展情况;
隐患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情况。
检查人员反馈检查情况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督导,有助于促进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推进,促进排查隐患问题有效整改,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