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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财政收入实行留区滚动发展
发布时间:
200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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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4日,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预(2006)13号]文函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06年本市将全面实行“税收属地征管、地方税收分享”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自2006年起,星火开发区内由浦东新区税务局征管企业,调整为由奉贤区税务局征管,同时,星火开发区实行全市统一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原浦东新区与奉贤区之间涉及星火开发区的财力结算办法至2005年底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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